不要讓時間留白

2007年8月27日 星期一

電力公司朴子營業處

朴子市的電力史,應從日治時期說起;民國七年由本地仕紳黃楷侯、黃班爵等倡議組織「樸仔腳電燈株式會社」於布埔仔(市民代表會址)開發小型火力發電所,供應朴子街電力,至民國十年與「台北合同電氣株式會社」合併經營,電力擴充至六腳鄉一帶,民國二十九年全島統一供電合併於「台灣電力株式會社」,境內業務則成立「朴子散宿所」負責業務。
光復後政府接管一切設施,改組為「台灣電力公司」,三十四年擇山通路77號,成立「嘉義區管理處朴子服務所」。
民國五十年擴大業務改為「台電朴子營業處」,五十五年奉準原辦公用地與今址更換,原址合併第二市場。
八十年擴大服務重建現今辦公大樓,管轄朴子、松梅兩服務所及變電所。

1 則留言:

Unknown 提到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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